北京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8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抖客网,饮料,调味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品7类食品8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62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60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1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3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饮料192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9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调味品18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8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糕点6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1批次,其中合格样品4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餐饮食品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河北芳芸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水族浒记饮食有限责任公司滨河路分公司经营的食用玉米淀粉,霉菌和酵母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优品悦家生鲜超市有限公司经营的特价水产(海虾),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

 

  3.标称北京市时利和酿造厂生产,北京市海淀区上庄镇黄世来小吃店经营的金厨宝黄豆酱油,经国家副食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发现铵盐(以占氨基酸态氮的百分比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北京市时利和酿造厂对样品真实性提出异议,经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核实,不合格样品确定不是北京市时利和酿造厂产品。

 

  4.北京斑马面线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使用、消毒的盘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北京市王府井阳光菜市场有限公司朱国营经营的香蕉,腈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该公司苗学生经营的草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6.标称三河市圣泉水业有限公司生产,分别由北京顺涞缘商贸有限公司、北京中楚盛世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云岁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7.北京文译世纪贸易中心(有限合伙)经营的黄花鱼(海水鱼),经中国肉类食品综合研究中心检验发现五氯酚酸钠(以五氯酚计) 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北京文译世纪贸易中心(有限合伙)对检测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8.标称北京兴福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排叉,酸价(以脂肪计)(KOH)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北京市市监局已要求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侦查处理,涉及外省市的已公告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2.   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

 

  3.   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xls

 

  4.   不合格项目说明.docx

 

  北京市市监局

 

  2021年11月3日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报(2021年第48期)

原标题:【北京市市监局关于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48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调味品,糕点,淀粉及淀粉制品,餐饮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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