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这38批次不合格食品被公告,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

  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7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1年第52期通报,检出3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餐饮食品19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味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

 

  6批次食品检出农兽药残留问题,分别为德惠市惠发街张雷菲洋水果蔬菜超市销售的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10-25),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敦化市桂芹蔬菜摊床销售的菠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10-27),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延吉市河南市场周友芬蔬菜摊床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10-26),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前郭县前郭镇李雪峰蔬菜摊床销售的韭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10-27),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永吉县口前镇忠仁蔬菜店销售的胡萝卜(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10-26),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二道区众益农贸市场云晶水果摊床销售的果润香蕉(计量称重、购进日期2021-10-26),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姜蛆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均规定,噻虫胺在根茎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姜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氧乐果属于有机磷类杀虫剂,具有较强的内吸、触杀和胃毒作用,主要用于防治吮吸式口器害虫和植物性螨。长期食用氧乐果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氧乐果在叶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2mg/kg。氧乐果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菜农对使用农药的安全间隔期不了解,从而违规使用农药。

 

  腐霉利是一种广谱内吸性的高效杀菌剂,对低温高湿条件下发生的灰霉病、菌核病有显著效果,但菌株容易对其产生抗性。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腐霉利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腐霉利在韭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2mg/kg。韭菜中腐霉利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病情,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是一种硝基亚甲基类内吸杀虫剂,具有广谱、高效、低毒、低残留等特点,并有触杀、胃毒和内吸等多重作用。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吡虫啉在香蕉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香蕉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果农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时产品中的该药物残留量未降解至标准限量以下。

 

  19批次餐饮具检出其他污染问题

 

  19批次餐饮具检出其他污染问题,分别为高新园区全山韩式炸酱面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汤碗)(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园区全山韩式炸酱面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碟)(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园区全山韩式炸酱面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酒碗)(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柠檬鲜生烤肉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盘)(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冯记麻辣烫面串坊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盘)(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冯记麻辣烫面串坊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面盘)(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园区千年阿里郎料理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汤碗)(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园区千年阿里郎料理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碟)(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吉林省集思康盛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致远街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大圆盘)(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川辣小兵火锅店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白方盘)(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川辣小兵火锅店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平盘)(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川辣小兵火锅店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黑方盘)(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高新园区祝哥最火烧鸽坊致远街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酒杯)(加工日期2021-10-07),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朝阳区蓝景长白山小鱼汤馆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筷子)(加工日期2021-11-04),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南关区马路边边磐石路涮串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餐盘)(加工日期2021-10-26),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朝阳区渝五爷串串锅餐饮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水杯)(加工日期2021-11-1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朝阳区渝五爷串串锅餐饮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圆盘)(加工日期2021-11-1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朝阳区渝五爷串串锅餐饮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小方盘)(加工日期2021-11-1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朝阳区渝五爷串串锅餐饮店经营使用的自消毒复用餐饮具(方菜盘)(加工日期2021-11-12),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原标题:【吉林这38批次不合格食品被公告,涉及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调味品等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12月27日,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厅发布2021年第52期通报,检出38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餐饮食品19次,食用农产品16批次,调味品1批次,蔬菜制品1批次,水产制品1批次。 6批次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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