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市监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2期(总第367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食糖、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和饮料共19大类食品686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调味品4大类食品6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农药残留超标、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等问题。(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信息见附件2)。

 

  一、 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莘县百农批发市场杨朝深销售的香蕉,吡虫啉和噻虫嗪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山东邹平东升宾馆有限公司购进的姜,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济宁银座商城有限公司微山分公司销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郓城张绍华牛肉汤店加工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抖客网,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滨州汇聚宜购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无棣县欣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鸭梨醋(酿造食醋)(生产日期/批号:2022/1/14,规格型号:800mL/瓶),其中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无棣县欣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潍坊高新区毛家生鲜超市销售的标称为淄博金牧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精制猪肉卷(速冻调理肉卷)(生产日期/批号:2021/12/10,规格型号:500克/盒),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报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曝光。

 

  特此通报。

 

  附件:   附件1.食品抽检合格产品信息-22.xlsx

 

     2.食品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22.xlsx

     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22.doc

 

  山东省市监局

 

  2022年7月7日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公告2022年第22期(总第367期)

原标题:【山东省市监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报2022年第22期(总第367期)
内容摘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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