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决定,自9月17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同时,要求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通报原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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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国家广电总局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发布《关于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的通知》。通知指出,广电总局决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2193.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