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为引导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保障猪肉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等法规文件,我厅组织起草了《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划》),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于2022年6月19日24:00前,通过来电来函方式反馈意见,函件或邮件反馈意见时请注明“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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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2022年5月18日

 

  附件

 

  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

 

  为引导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保障猪肉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1号)等法规文件,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现状

 

  2014年,生猪屠宰行业管理职能划转后,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动作为,多措并举,综合治理,行业秩序不断规范,肉品质量安全水平持续向好,全省生猪屠宰行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行业发展质量显著提升。持续开展生猪屠宰企业清理整顿和转型升级工作,推进小型屠宰场点关停并转,优化结构布局,行业发展质量明显提升。目前,全省共有生猪定点屠宰企业860家,均持有排污许可证,数量较2014年的2840家,压减1980家、减少69.7%。2021年,规模化屠宰企业占比较2014年末提高了20%,规模屠宰加工企业(年屠宰生猪2万头以上)屠宰量占全省屠宰总量达到81.2%,有4家屠宰企业评定为国家级标准化示范厂,14家评为省级标准化示范厂。

 

  质量安全水平明显提高。压紧压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落实生猪屠宰官方兽医派驻和非洲猪瘟自检“两项制度”,加强屠宰环节检验检疫,肉品质量安全得到有效保障。2021年,全省屠宰环节肉品风险监测合格率达到99.8%,抽检“瘦肉精”146.24万头次,结果全部合格。

 

  行业秩序不断规范。持续开展生猪屠宰专项整治,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联动,开展“生猪屠宰扫雷行动”“严厉打击危害肉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百日行动”“打击生猪屠宰违法犯罪防范非洲猪瘟专项行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等多项行动,严格落实屠宰企业肉品质量安全、动物防疫、安全生产和生态环保等主体责任,私屠滥宰、注水注药、环境污染、涉黑涉恶等违法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未发生重大影响案件。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阶段,生猪养殖方式、居民消费结构和需求均发生了积极变化,我省生猪屠宰行业存在的发展不平衡不适应新要求的情况更加凸显。产业结构不合理,产业集中度低,点多小散状况仍然存在;多数企业工艺设施设备还较为落后;产品结构单一,以热鲜肉、白条肉为主,冷链配送体系不健全,忽视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的现象普遍存在;屠宰质量安全风险仍然存在,屠宰技术人员和肉品品质检验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屠宰操作规范和质量检验制度落实还有差距等,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加强生猪屠宰行业发展的规划指导,优化布局,强化监管,切实保障行业持续健康发展和肉品质量安全。

 

  二、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保障猪肉产品质量安全和推进生猪屠宰行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压减总量、转型升级、分级管理、确保安全”工作思路,推动行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促进行业标准化、品牌化、冷链化经营,完善屠宰行业监管机制,推进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全链条监管,提升猪肉质量安全保障能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对安全优质猪肉产品的消费需求。

 

  三、发展目标

 

  通过规划实施,全省生猪屠宰产业布局更趋合理,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落后产能淘汰取得显著进展,冷链流通和配送体系建设有效推进,规模化、标准化、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明显提升,初步形成布局科学、竞争有序、监管有力、品质安全的高质量屠宰行业发展格局。

 

  到2026年底,全省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总数减少20%以上,规模屠宰企业数占比达到50%以上,规模屠宰企业屠宰量占比超过90%。生猪屠宰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不发生重大肉品质量安全事故。

 

  四、规划布局

 

  (一)规划原则

 

  优化布局,控减总量。屠宰企业设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综合城镇规划、养殖规模、加工能力、消费需求、交通条件、环保要求等因素,科学规划生猪屠宰企业设置,优化资源配置,防止重复建设。

 

  严格标准,转型升级。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屠宰、分割车间设计规范、工艺流程、卫生质量及环境保护等标准,依法取缔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引导屠宰企业推行养殖、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发展和品牌化经营模式,推动屠宰企业转型升级。

 

  安全为本,保护环境。强化屠宰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提升保障能力,保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完善污水、粪便等环保处理设施。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人口密集区等环境敏感区规划建设屠宰企业。

 

  (二)设置要求

 

  1.普通区。以现有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除边远山区和民族地区因保供需要外,各县(市、区)只减不增,确因特殊情况需要新增的,由市级人民政府在辖区总数不增的情况下,统筹考虑。在此前提下,县(市、区)屠宰企业10个及以上的压减到10个以内;县(市、区)屠宰企业为5-10个且2021年出栏生猪少于50万头的,压减到5个以内;县(市、区)屠宰企业少于5个且2021年出栏生猪不足20万头的,原则上不超过2个。

 

  2.特殊区。成都市作为猪肉产品主销区,严控屠宰企业数量,以现有批准备案数量为基数,只减不增。甘孜、阿坝、凉山三州原则上以每县一个规划总数,抖客网,布局由州级统筹。

 

  3.农村乡镇或居民集中居住地。能够通过配送保障肉品供应的乡镇,鼓励发展冷链化定点配送肉品销售网点。除边远山区、民族地区保供需要外,不再新设小型屠宰场点,允许设置的小型屠宰场点数量不超过全省屠宰企业总数的30%。

 

  4.生猪集中养殖地区和屠宰加工聚集区。对新建设计年屠宰生猪100万头以上的标准化屠宰企业,以及同一地市范围内年出栏生猪50万头以上的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申办现代化生猪屠宰、加工、冷链配送一体化企业,原则上予以优先支持。

 

  五、主要任务

 

原标题:【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开征求《四川省生猪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告
内容摘要:为引导我省生猪屠宰行业科学、有序、健康发展,加快推进生猪屠宰行业转型升级,保障猪肉产品安全有效供给,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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