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我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工作,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厅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请署实名和联系方式,于2022年6月10日前反馈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联系人:唐希,联系电话:0771-5829769。
邮箱:xmc2800033@163.com。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青山路8号1613办公室。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docx
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饲料行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切实做好我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工作,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侦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部令第2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安全的突发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畜禽养殖沼气池、化粪池、青贮池、料塔、筒仓等有限空间作业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畜禽养殖场(户)发生圈舍坍塌、倒塌、火灾、触电、中毒窒息及机械设备操作不当等造成安全事故;饲料及饲料添加剂企业发生厂房坍塌、倒塌、火灾、粉尘爆炸、触电、机械伤害等事故。
(四)工作原则
1.统一领导、部门协作。在本级政府的领导和应急部门的指导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依法依规,积极参与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件应急工作。
2. 以人为本、减少危害。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件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3.居安思危、预防为主。坚持常备不懈、预防在先的思想,做好预案宣传与教育培训,抖客网,增强预防、预警能力。
4.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当地人民政府负管理责任;坚持谁立项谁负责,坚持谁拥有谁负责,明确业主主体责任。
二、事件分级
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侦查处理条例》,按照畜牧饲料行业安全突发事件的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我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I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和一般(Ⅳ级)四个等级(详见附件)。
三、组织体系
(一)行业监管部门组织指导机构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生产安全监督管理,要组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织指导机构,负责辖区内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和添加剂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事故发生时,在当地人民政府的主导和指挥下,参与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不再单独成立畜禽养殖场(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在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具体职责:承担日常工作,贯彻落实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各项部署;接收、处理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信息,跟踪了解与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相关的突发事件等;指导市县做好安全知识宣传培训。协助农业农村部对特别重大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协助自治区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厅做好重大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响应及组织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市县对较大和一般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开展应急处置。
(二)现场指挥机构
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和救援力量的组织以属地为主。发生事故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应对处置需要,按照应急响应级别和职责,设立由地方人民政府及应急、农业农村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个人参加现场应急救援,及时向本级及上级领导机构报告事故处置进展、救援等情况。
(三)生产经营单位
畜禽养殖场(户)、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企业是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要求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向当地应急部门、农业农村部门进行告知性备案。
要配备应急物资,定期组织演练,做好事故应对准备工作。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严格履行主体责任职责,做好事故先期处置工作,服从救援指挥机构调动指挥,积极配合救援、侦查等各项工作的开展。
四、监控与预警
(一)事故监控
生产安全要注重标本兼治和实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底线思维,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的原则,将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纳入全年重点目标任务,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对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信息应及时公告当地应急管理部门。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有关机构、工作组要认真督导畜牧饲料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在安全隐患排查和督导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或其他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重要信息,及时反馈厅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二)风险防控
畜牧饲料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沼气泄漏、中毒窒息、粉尘爆炸等生产安全事故的特点和危害,进行风险辨识和评估,加强监测防控工作。在施工、维护和运行管理过程遵从相关法律、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尤其要注意:聘用专业人员从事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完善消防设施、项目围栏、进出料口盖板等安全防护措施;喷印安全操作标语和警示标识;严禁非专业人员进入沼气池、化粪池、储液池、发酵罐和储气柜等有限空间;严禁在未作业时敞开进出料口;动火作业要经企业负责人审批后方可作业;为从业人员购买工伤保险等。要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加强安全培训,定期自检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原标题:【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内容摘要:为切实做好我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全工作,规范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及时有效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我厅草拟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牧饲料行业生产安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94445.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