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市监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2021年第22期)

  佛山市市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1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豆制品、食品添加剂和食用农产品,共计978批次。经检验,发现23批次产品内在质量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35%。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农药残留问题

 

  (一)狮山镇官窑南门二市场欧财生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南堤明记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抖客网,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香香婷婷蔬菜店销售的豇豆,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南堤立新蔬菜店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禅城区肖同东蔬菜档销售的豇豆,克百威、氟虫腈、灭蝇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沙头青平市场焦国川销售的荷兰豆,多菌灵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佛山市禅城区阿友蔬菜档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光仔生猛水产店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恒太吕氏海鲜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丹灶黎棉宇鱼档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梁美金金水产档销售的海水花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陈镇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红花蟹(海水),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佛山市南海区南堤林秋洪冰鲜鱼档销售的冰鲜章鱼仔,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兽药残留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垣记水产档销售的花甲,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黄翠萍光鸡光鸭店销售的鸡肉(乌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南海区梓豪光鸡档销售的鸡肉(乌鸡),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佛山市南海区潮陆广冻品店销售的标称汕头市澄海区荣喜一肉制品厂生产的幸乐牌牛肉丸,氯霉素不符合农业农村部相关通告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佛山市高明区杭宇桶装水经营部销售的标称佛山市顺德区共旺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富有山泉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佛山市南海区覃杰皓雪糕经销部销售的标称湖北省晋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木伦河牌美国瓜子脆皮雪糕,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佛山市粤点惠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雪流沙包,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佛山市南海区欣新联新百货店销售的标称广东创康食品企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创康牛牛牌调制豆奶饮品(植物蛋白饮品),蛋白质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佛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复检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佛山市南海区平峰奇杂货店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佛山市禅城区成胜干货档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另我局组织的2021年中秋应节食品专项抽检中,4批次产品经过异议认可,现予以补充公开产品信息(原公布信息见我局2021年第18期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

 

  我市市场监管部门已及时对不合格食品生产及经营者进行侦查处理,依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预包装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购买食用农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超、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经营场所,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选购时,应选择新鲜、饱满的产品,避免选择损伤、颜色异常、形态异常和气味异常的产品,多选择时令性和本地产品。水洗是清除蔬菜水果上其他污物和去除农药的基础方法。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曝光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报。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原标题:【佛山市市监局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报(2021年第22期)
内容摘要:佛山市市监局在全市组织开展日常食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抽检了19大类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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