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14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23期(总第368期)通报,检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7大类食品14批次样品不合格,不合格食品涉及农药残留超标、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生物毒素、其他指标等问题。
4批次食品检出农药残留超标问题,分别为滨州市沾化区红彬蔬菜批发超市销售的芸豆,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平度市汪洋拉面馆购进的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嘉祥县四香蔬菜经营店销售的姜,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东奥朗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豇豆,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和灭蝇胺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噻虫胺属新烟碱类杀虫剂,具有内吸性、触杀和胃毒作用,对蚜虫、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噻虫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噻虫胺在茄果类蔬菜(番茄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5mg/kg;在豆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mg/kg。辣椒、菜豆中噻虫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吡虫啉属内吸性杀虫剂,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吡虫啉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吡虫啉在根茎类蔬菜(胡萝卜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姜中吡虫啉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是一种大环内酯类杀虫剂,具有触杀、胃毒和组织渗透作用,对豇豆中蓟马、豆荚螟等有较好防治效果。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在豆类蔬菜(菜豆、菜用大豆除外)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015mg/kg。豇豆中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快速控制虫害,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灭蝇胺是一种具有触杀功能的昆虫生长调节剂,干扰蜕皮和蛹化,对美洲斑潜蝇等有较好防效。少量的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灭蝇胺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有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中规定,灭蝇胺在豇豆中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0.5mg/kg。豇豆中灭蝇胺残留量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为保证豇豆收成和良好卖相,加大用药量或未遵守采摘间隔期规定,致使上市销售的产品中残留量超标。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5批次食品检出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分别为肥城市雨水食品超市销售的金丝蜜枣粽(生产日期/批号:2022/3/6,规格型号:2.5kg/袋),安赛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临清市曙光路巩家早餐店加工的油条(油炸面制品),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烟台开发区柳传香蜜汁香酥鸭熟食店加工的猪头肉(酱卤肉),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德州市陵城区秀治食品经营部销售的豆腐,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莒南县李记煎饼铺销售的小麦煎饼,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安赛蜜又称乙酰磺胺酸钾,作为甜味剂广泛应用于食品中,不在人体内代谢和提供能量。长期食用安赛蜜超标的食品,可能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冷冻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安赛蜜。粽子(速冻类)中检出安赛蜜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增加产品甜味而超范围使用,也可能是原辅料把关不严或生产环节交叉污染造成。
苯甲酸及其钠盐是食品工业中常用的一种防腐剂,对霉菌、酵母和细菌有较好的抑制作用。长期食用苯甲酸及其钠盐超标的食品,可能会造成肝脏积累性中毒,危害肝脏健康。《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其他谷物粉类制成品中均不得使用苯甲酸及其钠盐。小麦煎饼中检出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山梨酸及其钾盐抗菌性强,防腐效果好,是目前应用非常广泛的食品防腐剂。长期食用山梨酸及其钾盐超标的食品,可能对肝脏、肾脏、骨骼生长造成危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酱卤肉制品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最大使用限量为0.075g/kg。酱卤肉中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中卫生条件不佳而超限量使用;也可能是在使用过程中未准确计量。
含铝食品添加剂,比如硫酸铝钾(又名钾明矾)、硫酸铝铵(又名铵明矾)等,在食品中作为膨松剂、稳定剂使用,使用后会产生铝残留。含铝食品添加剂按标准使用不会对健康造成危害,但长期食用铝超标的食品会导致运动和学习记忆能力下降,影响儿童智力发育。《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油炸面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豆类制品中铝的最大残留限量值为100mg/kg。油炸面制品、豆制品中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经营者为增加产品口感,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超限量使用含铝添加剂。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
2批次食品检出重金属污染问题,分别为青岛利客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哥庄超市销售的菠菜,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五莲县俊光水产品销售店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铬是天然存在于岩石、动植物和火山土壤中的一种常见元素。自然过程或铬酸盐生产、镀铬和皮革鞣制等人为活动使铬主要以三价铬和六价铬的化合物形式释放到环境中。铬的毒性与其价态有关,铬化合物中以六价铬的毒性最大,对呼吸道、消化道有一定健康影响,三价铬是一种必须的营养元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7)中规定,新鲜蔬菜中铬的最大限量值为0.5mg/kg。菠菜中铬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与其在生长过程中对环境中铬元素的积累有关。
原标题:【山东检出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等】 内容摘要:食品伙伴网讯 7月14日,山东省市监局发布2022年第23期(总第368期)通报,检出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豆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7大类食品14批 ... 文章网址:https://www.doukela.com/xuetang/110779.html; 免责声明:抖客网转载此文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的观点和立场。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如果您发现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作品,请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会及时修改或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