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国家级审核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 、渔业厅(局、委) ,计划单列市渔业主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第一次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普查实施方案(2021—2023)》有关要求,为保障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国家级审核工作顺利实施,我局委托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编制了《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国家级审核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及时与联系人沟通。另请你单位于6月15日前报送《工作细则》附件2相关表格,并汇交普查数据。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苗种处,王建波,抖客网,史博,电话:010-59195032,010-59195080(兼传真);电子邮箱:aquseed@163.com。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养殖处,孙广伟,电话:010—59192993。

 

  附件: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国家级审核工作细则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22年6月1日

 

  相关附件:

 

     农渔养函〔2022〕64号.pdf

关于印发《全国水产养殖种质资源基本情况普查数据国家级审核工作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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