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市监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4第18期)

东西湖区市监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4第18期)

现将报告编号为:XBJ23420112484347105、DBJ24420100484530306ZX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尹超土特产经营部经营的“大枸杞”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20日,武汉市东西湖区市监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武汉市东西湖尹超土特产经营部经营的“大枸杞(型号规格:散装,抖客网,生产日期:2023-10-03)”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XBJ23420112484347105,经检验,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尹超土特产经营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尹超土特产经营部提交了整改报告,索取了供货方销售凭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整改措施: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项规定,把好进货查验关。

二、武汉市东西湖长银蔬菜店经营的“芹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2024年1月3日,武汉市市监局委托武汉药品医疗器械检验所,对武汉市东西湖长银蔬菜店经营的“芹菜(型号规格:散装称重,购进日期:2024-01-03)”进行了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DBJ24420100484530306ZX,经检验,噻虫胺项目不符合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长银蔬菜店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本局决定对当事人免予处罚。

(三)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武汉市东西湖长银蔬菜店提交了整改报告,针对抽检不合格相关问题,立即进行自查,整改措施:认真反思总结,积极整改,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意识,更换供货商,保障食品安全。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监局

原标题:【 武汉市​东西湖区市监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4第18期)
内容摘要:东西湖区市监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报(2024第18期) 现将报告编号为:XBJ23420112484347105、DBJ24420100484530306ZX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报如下: 一、武汉市东西湖尹超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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